主页-星球娱乐挂机丨主页1.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的公告》(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更好地指导规范医用透明质酸钠相关产品的注册和监管工作,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的公告》(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2. 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的公告(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根据不同预期用途(适应症)、工作原理等,将医用透明质酸钠(玻璃酸钠)产品将分为药品、医疗器械或化妆品进行对应产品类别进行管理。
广东省汕头市药品检验所在接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考评中,存在能力考评部分项目结果可疑的情形。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19号通告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现场监督核查,核查发现该所进行了自查整改,并主动参加了相应项目的测量审核,但结果未达到要求。依据《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第十九条规定,决定暂停该所的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信息系统使用权限。
暂停检验信息系统使用权限期间,广东省汕头市药品检验所不得继续受理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申请,此前已经受理的检验申请,仍按要求完成相应项目的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广东省汕头市药品检验所应当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材料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该所检验信息使用权限。
中国海关总署5月18日公布4月份未准入化妆品信息,总共4款化妆品因未按要求提供证书或合格证明材料、检出含化妆品中禁用原料籽油组分等原因被海关依法做退运或销毁处理。
通报原因:产品水杨酸含量超标(实测值:高达3.39%)。 水杨酸涂抹在皮肤上可能导致化学灼伤。本产品不符合化妆品法规。
水杨酸被《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列为限用组分和准用防腐剂,其对眼睛有刺激,严重的话可以引起眼睛损害。作为限用组分时:(a)驻留类产品和淋洗类肤用产品的最大使用浓度为2.0%;(b)淋洗类发用产品的最大使用浓度为3.0%。另规定除香波外,不得用于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中。作为准用防腐剂时:化妆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总量0.5%(以酸计)。另规定除香波外,不得用于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中。水杨酸在化妆品中的功能出了作为防腐剂、去屑剂、皮肤调理剂、头发调理剂,还可以促进角质层分离,从而达到祛斑/美白效果,一些不良商家为了达到速效,可能会超量添加,需要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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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原因:该产品被检测出含绿脓杆菌, 尤其容易对免疫能力较弱的人员及在医院进行治疗的患者造成感染。
绿脓杆菌又称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致病力较低但抗药性强的杆菌。广泛存在于自然界,是伤口感染较常见的一种细菌。能引起化脓性病变,感染后因脓汁和渗出液等病料呈绿色,因此得名。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菌落总数的限值为: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500CFU/g或 CFU/ml ;其他化妆品:≤1000CFU/g 或CFU/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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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企业更好掌握并执行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正组织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之线上送法活动,面向行业企业、面向基层监管执法者,着力提升对新法规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在第一期课程中,介绍了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检查要点,获得了行业积极响应。第二期课程中,为帮助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和境内责任人进一步理解化妆品注册备案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范化妆品注册备案工作,上海市药品监督局为大家带来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相关内容的介绍。
为切实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有效分析、预判和处置化妆品安全风险,提高公众对于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参与度,近日,无锡市市场监管局设计上线了化妆品不良反应收集小程序,方便公众参与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
一是操作简易,提升报送便捷度。消费者和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发现不良反应症状后,可随时通过微信小程序“化妆品不良反应收集系统”进入数据采集端口,上传可疑化妆品不良反应信息。
二是实时收集,提升信息即时性。通过“化妆品不良反应收集系统”实时收集相关信息能汇总分析不良反应的具体情况,及时发现化妆品的风险信号和线索。
三是拓宽渠道,提升数据准确性。小程序的上线在原有备案人、医疗机构报送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了化妆品不良反应收集渠道,为化妆品监管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对于进一步有效控制化妆品安全风险,保证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随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国家药监局出台一系列化妆品监管配套法规文件,对化妆品经营提出新的要求,为提高化妆品经营者对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度,促进相关法规贯彻落实,潍坊市局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化妆品监管。
一是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坚持疫情防控与普法宣传两手抓,充分挖掘互联网平台和网络媒体资源,开展线上宣传活动,让公众足不出户了解化妆品科普知识,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增强公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二是开展监督抽检,针对可疑产品加大抽查检验力度,全年计划开展国抽35批次,省抽45批次,市抽140批次,发挥检验检测的技术监督优势,及早发现问题产品,及时处置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三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执法办案力度,按照“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查流向”的打击目标,加强案件查办,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截止4月份,办理化妆品投诉14起,检查企业409家次,立案2起,责令改正13家次。